该案当事人之一的陈金刚当晚看完警方公开道歉后说,我们从1998年到现在等铜城分局道歉,等了17年多才等到这个结果,如果不是律师和媒体介入可能还要等。在这里很感谢我的律师,也感谢媒体。
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进行了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
《年终特稿|大陆真诚惠台利民,让人们看到了什么?》据双开通报,张越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干预司法活动”等多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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