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住着十多户人家,基本上都是作协的工作人员或者驻会作家。此前,郭小川、李季都在这里住过。13号院的东院是《诗刊》编辑部,主编臧克家和副主编阮章竞、徐迟、葛洛是这里的常客,吟诗论道的声音充斥着整个院子。
图片看颜色略有不同,政知道姑且把它归为拍摄造成的色差,当然也可能的确是两件颜色不同的衣服。
《脱贫攻坚|"纤夫村"的新生 太原小窑头村"蝶变"路》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对张某自愿赔偿5万元予以准许。宣判后,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孙某主动到法院领取了5万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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