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光绪年间,一位名叫宣振元的郎中在杭州创办了一家“宣氏儿科诊室",这位宣医生擅诊小儿“惊风"(一种急性传染病,包括现在常说的乙脑、流脑等),到了民国初年,宣氏儿科在杭州名气很响,上至地方要员,下至平头百姓,孩子得了病都要带到那里看。宣振元也被杭州百姓称为“惊郎中"。
李莹说,在司法实践中一种处理是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经法院调解,被告人会出钱赔偿,但这需要受害方出具谅解书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理。
《俄罗斯车臣首府格罗兹尼发生恐怖分子袭警事件》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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