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张绍霞与王克勤系夫妻关系,在家庭分工中,由张绍霞具体管理家庭收入,支付家庭开支。张绍霞虽然明知王克勤交给其的部分钱款系非法收入而用于家庭开支,但没有证据证明其系为逃避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对上述钱款实施窝藏、转移等行为,故张绍霞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公诉机关对张绍霞掩饰、隐瞒闫某、孙某、王某3给予王某1的人民币720万元的指控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绍霞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财物仍以窝藏等方式掩饰、隐瞒,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人张绍霞的刑事责任。
《中国制造日|“雷火神山”和它们的硬核“朋友”》红星新闻致电双湖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边先不管他是不是非法穿越无人区,找到失踪的人员才是现在最关键的,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能力去寻找,其他的责任,等找到人再由林业公安去处理。”




